通知: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型学位人员,如获得学士学位年月为2013年6月或2013年7月,信息平台“填写基本信息”模块中的“参加工作年月”及“获前置学位年月”统一维护为“201301”,待后期予以更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申请人务必牢记“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的登录账号、登录密码。登录账号及密码遗忘将影响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上传电子照片”模块
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规范,否则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及招录。
三、“填写基本信息”模块
1.前置学位年月、前置学位类别、前置学位证书编号、前置学位单位、前置学位专业必须按学士学位证书填写。
2.个人简历:“起止年月”中的最后截止年月填写至申请同等学力入学年月,如2016年5月申请入学填写“201605”。
3.军人如有身份证,则“证件类型”须选择身份证;如无身份证,“证件类型”选择军人证件,军人证件号码须规范、完整填写,如:武总文字第XXX、北文字第XXX。
四、“提交学位申请”模块
(一)特别提示
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务必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在学校现场确认前可通过“提交学位申请”-“已申报学科信息”-“操作列表”-“取消学位申请”取消已提交的学位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申请人已提交的信息经学校现场确认后则无法修改。
(二)有关操作说明
1.“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选择“天津市”;
2.“学位授予单位”:选择“天津医科大学”;
3.“申请学位类型”:选择“学术型学位”;
4.“申请学位学科门类”:选择申请学位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如医学、理学、管理学等;
5.“申请学位学科名称”:选择申请学位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
6.“是否按一级学科申请”:我校按一级学科申请的学科: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申请这2个学科选择“是”,申请其余学科均选择“否”;
7.“申请学位专业名称”:选择本次申请的相应专业,参见《简章》附件1中所选导师的带教专业;
6.“申请人类型”:依本人实际选择;
7.“网上申请年月”:“201605”,此项为系统自动生成;
8.“学号”、“班级”、“院系”:不填写;
9.“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性质”、“行政职务级别”、“技术职务级别”:依本人实际选择或填写。
注:1.申请人申请学位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学科门类等信息参见“天津医科大学接收学术型同等学力硕士学科门类、学科名称、专业对照表”;
2.申请人填写完学位申请信息后须保存并点击页面右上角“操作列表”中的“提交申请”按钮,提交学位申请信息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五、其他问题答疑见申请人信息平台中“常见问题答疑”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