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综合评价录取”?
为探索与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2016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共9所高校在沪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简称“综合评价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