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应带齐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将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一、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考职位对会计证、外语等级证、心理咨询师证、执业医师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四、报考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须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五、报考职位要求有服务基层项目经验的,须提供相关聘用合同、鉴定表、工作证书或服务证书。
六、报考职位要求户籍(生源)的,须提供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的户口本或本人为职位所在地级市生源的证明。
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所列的,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设置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八、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文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