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同志: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标准及程序,申请人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为了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6年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并通过现场确认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均应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二、体检时间与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9日-20日(星期四、星期五)早晨7:30,在盱城镇政府(原盱眙县人民政府)前集中。申请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同志于5月19日参加体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同志5月20日参加体检。
初检不合格人员参加复检,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不按时体检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无效。
三、体检组织与要求
体检工作由盱眙县教育局与体检医院共同组织。体检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须按指定体检时间早晨7:3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表领取后,需在体检表上填写“既往病史”以上的空格,8:30准时体检。被体检人员需空腹。体检时,被体检人员应主动向体检医生提供自己所患病史,隐瞒病史者将取消教师认定资格。《体检表》不退还本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存档。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重新体检。若请他人代检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并按规定严肃处理。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至体检中心门口工作人员处(体检表不可带走,否则体检无效)。
四、体检项目与收费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检查相关项目,体检费共计90元(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140元),由被体检人在体检前交体检医院。
五、有关政策咨询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和工作安排将及时在盱眙县教育局网站发布,请注意及时查询。
政策咨询单位:盱眙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17-88239092
盱眙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