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
一、职位计划
市政府法制办文字综合职位计划1名。
二、资格条件
1、全市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
2、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以及3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2篇以上文章。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6、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 名
须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签章)的个人身份依据复印件、履历及所需相关材料、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四、遴选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体检、考察、办理转任手续。
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20日
报名地点:常德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市政府2号楼411办公室)
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7256035 18627368016
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