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学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加上文化成绩所得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乘以2.5加上文化成绩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体育教育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按照辽宁省投档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录取方法: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运动训练专业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成绩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