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镇市201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清镇市资格复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试教人员(详见附件)。
2、考生如发现个人有信息错误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清镇市教育局。
3、2016年5月20日至5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资格。
4、试教相关事宜将于5月21日下午发布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镇教育网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密切关注网页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公示期为2016年5月17日至5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有疑义的,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咨询电话:
0851-82586031(清镇市教育局)
0851-82774563(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1-82523245(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51-82523439(清镇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016年5月17日
附:清镇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qzjyw.gov.cn/Item/185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