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定于5月21日—22日举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进行面试报名并打印面试《准考证》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
2.持有山东省教育厅2012年颁发的《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于4月21日-22日参加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面试报名,取得《面试通知单》的人员(以下简称省考人员)。
二、面试时间、报到地点
面试时间、报到地点及候考室安排:以《教师资格面试安排表》公布为准(详见附件)。
三、公布结果
省考人员于2016年5月29日后登录“青岛教育人才网”(http://chushi.qdedu.gov.cn/rencai/)查询面试结果;国考人员于2016年6月20日后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
四、其他事项
1.凡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报到。不按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2.面试其它事宜,以《青岛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为准。
青岛市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咨询电话:82682664。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教师资格面试安排表(国考人员,不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
2.教师资格面试安排表(省考人员及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国考人员)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chushi.qdedu.gov.cn/rencai/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