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数量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自愿在岳麓区最低服务5年,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5、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职位代码 | 单 位 | 职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身份要求 | 其他要求 |
101 | 区委办(区委改革办) | 综合文秘 | 3 | 32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以及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通过公务员招录方式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并进行了参公登记的人员。 | 1、限男性; 2、中共党员; 3、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室系统文字工作经验;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
102 | 区政府办 | 综合调研室科员 | 1 | 32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限男性; 2、中共党员; 3、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室系统文字工作经验;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 |
103 | 区环境保护局 | 科员 | 1 | 35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环境与安全类 | 限男性 | |
104 | 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 | 文字综合 | 1 | 32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 具有1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 |
(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即2016年6月1日;年龄在35岁以下为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32岁以下为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lu.gov.cn),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至6月1日共三天,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30。
2、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资格初审时需上传与报名表一致的近期2寸免冠照片。照片尺寸为100(宽)×125(高)像素,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尺寸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3、最低开考比例: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核减(取消)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
4、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工作人员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最迟于考生报考第二日反馈(一般在当天进行反馈),请考生注意查询个人资格初审结果,因考生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6月7日、8日两天内(每天9:30-16:3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区委办(区委改革办)、区政府办暂定于6月11日上午8:30—下午16:00,其他职位暂定于6月11日上午8:3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内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区委办(区委改革办)、区政府办职位主要考文字综合能力;其他职位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论文),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60分、申论(论文)4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可于2016年6月21日之后的7天内通过岳麓区人才引进报名系统,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委办(区委改革办)、区政府办职位按照选调计划1:5的比例,其他职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安排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资质证等相关证件和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以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面试方式:区委办(区委改革办)、区政府办职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着重考察参考人员的组织策划能力和应变能力,其他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4、综合成绩合成:区委办(区委改革办)、区政府办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其他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成的专项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员。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岳麓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选调对象。(公示后,因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调动
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调入我区的人员需要签订在我区最低服务五年期限合同。
此次考试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在岳麓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具体指导,区编委办、选调单位协同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各个程序的入围人员情况将适时在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选调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录取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岳麓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岳麓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前向岳麓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731-88999139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局) 0731-88999128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