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考生:
您好!
祝贺您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现将资料的领取和保管告知如下:
1、您应收到的资料:资格证、成绩单、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始报名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2、所有的纸质资料是遗失资格证补办时所必须递交的资料,该资料仅此一份,遗失时无法补办,请一定放入您的人事档案袋内保存。
3、2014年毕业的考生,必须是2张累计试用满1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如果没有累计满1年的证明,请您补好后和纸质资料一起放入人事档案袋内。第二张证明的试用起始日期为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开具日期为2015年8月30日,一定要加盖试用机构的公章。
4、办理了快递的考生,邮政会直接邮寄给你,请在5月25日前注意查收。未办理快递的考生请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6年5月27日前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09室领取。
衡阳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