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教考生须知
一、考生请于2016年5月22日上午8:00之前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达指定候考室。
二、考生按要求佩带考生证,服从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抽签确定试教顺序。考生不得驾车进入考试区域,不得着制服参加试教。
三、在候考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要上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和返回;考生不得携带各类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已随身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通讯工具要关闭电源),否则,无论是否使用,一律取消试教资格。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四、试教内容: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在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的现行中小学教材中分别确定一个试教课题内容,作为考生当天的试教内容。
五、试教方式:课堂教学,现场讲课。参加试教者现场讲课不超过15分钟。试教按照考生抽签的先后顺序进行。
六、试教流程:同一层次同一学科考生抽取本人试教顺序(同一考场内如有不同的学科,需先抽取学科顺序再抽考生试教顺序)→1号考生在考场联络员的引导下进入准备室准备(每位考生准备时间为10分钟)→考生在考场联络员的引导下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自报试教抽签号(不得报个人姓名,否则取消试教资格)→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试教结束后,将教案交给主考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候分地点候分→待试教室发出听分指令后,在考场联络人员的引导下到试教考场听取本人当天的试教成绩并签字→离开考区。
七、每一位考生试教结束后,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试教者请到指定的候分地点休息,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等候公布试教成绩,听完成绩公布后立即离开考区。
八、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取消试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