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消防力量建设,组建一支满足灭火救援、执勤战备的消防队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陕公消发〔2015〕77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情况的通报》(陕公消发〔2015〕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子洲县2016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政治考核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为子洲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6名(其中县扶贫办确定的精准扶贫困难家庭退伍军人3名),在精准扶贫对象与非精准扶贫对象各3名指标中分别招1名B证驾驶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5年退役军人,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现为子洲户籍(以报名前一天即2016年5月29日18时前落户);
(二)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男性,身体健康,并能适应岗位要求的;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和其它不良行为记录;
(六)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管理、自愿长期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政治考核与体检、公示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制订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5月20日前制订《子洲县2016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机构。于2016年5月20日起在子洲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zhou.gov.cn/)、子洲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zzrs.gov.cn/)上发布《子洲县2016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并在子洲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办法。届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拍照存档。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2楼服务大厅。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填写《子洲县2016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只能凭二代身份证、退伍证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2)资格审查。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应聘者的退伍证、入伍材料、家庭情况等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在子洲县人民政府网、子洲县人力资源网上公示。
(三)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协调性的项目(具体打分标准见附表)。测试结束后,请考生登陆子洲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zhou.gov.cn/)、子洲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zzrs.gov.cn/)查询测试成绩。
(四)政治考核和体检
对技能和体能合格人员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采取家访的形式,走访户籍(家庭)所在村委(社区)及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核。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政治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
政治考核和体检合格者,将在子洲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zzr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拟聘人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严格执行《子洲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度》。被聘用人员属临时用工,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本人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须经县消防大队、县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3、聘用人员的人事派遣管理。聘用人员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人事代理,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县人社局委托的同利人力资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
4、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根据消防大队的性质、任务,被聘用人员在岗24小时执勤备战,实行轮休制,每月安排8天休息时间,可调休。
5、凡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将解除合同,并自本月起停发一切待遇。
(1)灭火救援现场不听指挥、临阵脱逃者;
(2)未履行保密规定,泄露部队、国家秘密者;
(3)不服从消防队管理或不遵守消防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者;
(4)不遵守《子洲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度》应解除合同者;
(5)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者;
(6)其他不宜于从事消防工作者。
(七)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按县级公益性岗位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县人社局委托同利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生活补贴1500元/月(包括考核津贴、食宿补贴、服装补给等),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考核、安排食宿,并提供工作期间的专用被装,据实发放考核津贴。
五、其他要求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结束前请不要随意变换联系电话。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在子洲县人民政府网、子洲县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912-7221158(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2-7232156(子洲县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912-7222366(子洲县监察局)
子洲县2016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