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四川师范大学有哪些专项计划,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①免费师范生。我校是全省免费师范生培养的主要高校之一,今年将在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美术学和音乐学等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并在相应批次前单独完成录取。免费师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师范面试。
免费师范生实行协议培养,由免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十个月生活补助(600元/生·月)。优秀免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免费师范生毕业,由签约市(州)所属实施范围县(市、区)为免费师范毕业生落实教师编制和岗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和类型公办学校间流动,但不得流动到其他系统工作。
②国家专项计划。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出通知,从2012年开始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每年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0000名左右本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并通过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方式引导和鼓励这批学生学成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我校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将面向各规定市(州)划定的县(区)生源招生。同时,“国家扶贫定向专项计划”将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且本科计划在“一本”批次前完成录取。
③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从2014年起实施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
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央“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经四川省教育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协商,自2013年起,四川省教育厅选择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校,安排专门的招生计划,面向新疆普通高考生源,实施兵团定向就业招生。
⑤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举办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是国家加快西藏、新疆发展的重要决策。我校部分专业将面向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班生源招生。
⑥通信工程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我校自2014年起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培养通信工程专业的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理工类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
新生进校后采取“1+3”的培养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年在四川师范大学学习,后3年在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习)进行培养。“校、院、企”三方全程深度合作,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研制课程计划,共同组建“校、院、企”三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协调教师、设施、实验、实训等资源配置,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位一体、共同培养”的模式。
毕业后,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