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手续:
考完本专业的考生于5月23日(星期一)前,到县招考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双休日不办理)。
二、《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一律用黑色墨水笔认真填写;
2、封面上“申请毕业市”由市(县)自考办统一填写;
3、《毕业生登记表》内的准考证号码栏须填写:全国统一准考证号(12位)(未换证的考生申请毕业先进行电子摄像获得全国统一新准考证号)。
4、考生单位对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需交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份;
2、自考成绩全省联网,无需携带课程合格证,但2003年前考试合格获得单科合格证的,需提供全部单科合格证;所有单科合格证按通过时间倒序装订(最后一次合格证放在最上面,含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证书),合格证遗失需填写《合格证补办申请单》,由县招办统一上报办理;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送审后退还;
4、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课程合格证》(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5、申请师范类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教育局证明不作为依据),方可免试“英语二”。非在职教师应有:“英语二”合格成绩或其他对应替代课程方可申请毕业(英语教育专业除外);
6、免试申请必须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版),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证书、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等)及复印件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根据我省现行的毕业生审理办法,为方便考生,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证书、英语四六级(CET)证书或成绩单,无需办理免试申请,毕业时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直接申请。其他非等级证书免试按规按期提出申请;
7、考生办理毕业时一定要对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并且保证其真实性;如有因信息弄虚作假造成学历无法注册,责任自负;如有信息错误,请填写《毕业生信息更正单》;
8、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须缴纳毕业生审定费(20元/人)。
《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于5月24日(星期二)由本人送交县招考办。逾期则延期半年办理毕业手续。预计2016年8月初领取毕业证书。(考生凭身份证领取)
县自考办联系电话:6519523
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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