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省考录办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就宝鸡市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全市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
1.时间。5月30日(星期一)至6月1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共3天。
2.地点。宝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1楼服务大厅(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市内乘1路、3路、8路、38路、43路公交车到世府大院站下车)。
3.资格复审对象:省政府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布的宝鸡市行政系统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分组及复审时间安排附后)。
4.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指2016年1月1日前毕业的人员)原件及复印件(留存);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对于2016年6月底可完成学习计划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须持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在读的高等院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登记表的考生可于5月20日至6月3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3.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限定生源地(兵源地)或户口所在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即可。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须为2016年3月19日之前(含3月19日)已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的考生个人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还须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及服务起止时间证明。
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当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请查阅本次招考《报考指南》,或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5.面试资格复审须留存考生本人有关信息,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
(二)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
1.时间。5月30日(星期一)至6月1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共3天。
2.地点。宝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1楼服务大厅(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市内乘1路、3路、8路、38路、43路公交车到世府大院站下车)。
3.资格复审对象:省政府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布的宝鸡市面向优秀工人农民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4.须提交的有关资料
1.户口本、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登记表的考生可于5月20日至6月3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3.《陕西省2016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须经有关单位签注推荐意见)
4.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2001年以后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证书,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认证信息。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学历需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至少要有满3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我省境外企业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务工单位或乡镇(街道办)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授予个人的表彰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7.面试资格复审须留存考生本人有关信息,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
二、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中距离跑,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请考生根据自己身体状况情况判断是否适于进行体能测评。若参加体能测评,应先进行必要的热身训练,以利于发挥正常运动水平。
(一)时间:2016年6月5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当天早上7:30前到达测评地点。
(二)地点:宝鸡市金台区三迪小学(宝鸡市宝虢路8号三迪世纪新城内,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向东约300米,市内乘1路、21路、22路、36路公交车可到达市行政中心)。
(三)体能测评对象:省政府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布的宝鸡市行政系统警察职位(含森林公安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四)须提交的有关材料: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
三、重要提示
1.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报考考生必须本人参加。
2.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员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联系人:欧阳旭东
联系电话:0917-3260212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公务员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