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县消防队(含锦界和大柳塔)招聘部分消防战斗员、驾驶员、内勤及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95名)
1、消防战斗员:60名(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各30名,男性)
2、消防车驾驶员:18名(男性)
3、内勤(炊事岗位):5名(性别不限)
4、消防文员:12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消防战斗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8周岁以下,神木户籍退伍军人或神木户籍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现为我县三个消防大队于2016年3月31日前聘用且在岗的临聘人员。
(二)消防车驾驶员(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35周岁以下;
2、神木户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持有A1、A2、B1驾照且驾龄满2年的或持有A3、B2驾照且驾龄满5年的。
(三)内勤(炊事岗位)
35周岁以下、神木户籍、身体健康。
(四)消防文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神木户籍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新闻、文秘、法律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2、现为我县三个消防大队于2016年3月31日前聘用且在岗的临聘人员。
本次考试神木户籍落户时间限至2016年3月31日以前;
年龄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准
28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考试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现场采集本人照片。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
报名地点:神木新村社保大楼一楼
咨询电话:0912—8391117/0912-8332775
(二)资格审查:由消防大队、神木县国信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社局监督,对符合条件的印发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考核。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分为基本知识考试(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报考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消防文员岗位的,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体能测试),消防战斗员和消防车驾驶员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核(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消防文员笔试成绩占70%,专业技能考核(体能测试)成绩占30%;参加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和消防文员的考生先进行基本知识考试(笔试),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员与所聘岗位3:1的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体能测试)。报考内勤岗位的考生,只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四、其他规定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同时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
2、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如达不到招聘名额的2倍,则招聘名额按比例进行核减。
3、各岗位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参加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4、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属于临时用工,与神木县国信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包括培训期、试用期)。总聘期不得超过九年,九年期满自动解聘。
2、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暂定为2500元/人·月,代缴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项社会保险。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费由神木县国信人力资源公司代发代缴。
神木县国信人力资源公司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