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早上8:30在资阳市公安局大门口集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级机关达到比例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体检过程中不得有除体检医生以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陪同和跟随。
4. 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联系电话:028-26110983
监督电话:028-26110793
附件: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人员名单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人员》来源于资阳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12月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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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