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
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告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细则和《腾冲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就腾冲市2016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通过网络报名参加腾冲市教育局2016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已通过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
二、测试方式及分值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以课堂教学(实际授课)+课后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综合考核占60分,课后说课占40分。测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时间、地点
具体测评时间、地点请查看附表。
四、测试组织和程序
(一)测试内容
测评组根据测评对象申请任教学科范围指定1个课时教学内容,由申请人按指定课时内容进行实际授课并说课。
(二)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根据指定内容备课(写出教案)、准备说课内容(写出说课稿)。
2、根据通知时间安排,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到测评点进行身份确认,然后参加测试。
3、测试过程
(1)测试对象按指定课时内容进行课堂教学。(初中、小学授课时间为40分钟,幼儿园为25至35分钟)
(2)课堂教学结束,测试对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5至10分钟)。
4、测试组汇总测试结果,做出鉴定。
五、有关要求
1、测试组成员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准确全面、公平、公正,不玩忽职守,不循私舞弊。
2、测试对象弄虚作假或舞弊者取消测试成绩。
3、测试对象在参加教育教学测试时交教案、说课稿各一份(请申请人主动交给测评组组长)。
4、测试对象需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评地点,做测评准备。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和测试不合格的,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5、通过现场确认、体检和测试合格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8月到腾冲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
腾冲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