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自主择业岗位按1:1进行资格复审,若2名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在省内依据《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服从调配”记录进行相近岗位调整;落实事业编制的岗位,资格复审的比例和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以及《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2016年应届毕业的学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先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和专业证明。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必须在9月1日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服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