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北戴河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工管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条件》(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法律专业报考书记员、执行辅助人员、财会专业报考财务人员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报考辅警和辅警兼司机岗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辅警兼司机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6、身体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报考辅警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3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3米。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高血压以及不适合招录岗位的高血脂症、心脏病、身体肥胖症等,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还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条件》(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治安处罚等处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绩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反纪律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6日至6月1日(周六日不休),为期7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金海岸一纬路47号)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35-359262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3、《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式2份(附件2,可在报名现场领取或从中国北戴河新区网站(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采取人才派遣模式进行管理,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后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法院正式上岗,并在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就业人员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政策性调整,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聘用的就业人员待遇按照同岗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料和信息,并遵守相关的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简章由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