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各招生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学字〔2015〕25号)、《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菏泽市初中起点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批复》(鲁教学函〔2016〕3号)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山东省2016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初中后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志愿填报条件
报考对象为2016年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报考普通高中、职业学校、高职院校的考生均可填报。报考“3+4”高等师范教育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报考五年一贯制高等师范教育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360分。
二、 录取依据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市初中起点高等教育招生录取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9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录取。
三、录取批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3+4”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其它高职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应设为提前批的规定,现对4月26日公布的《菏泽市2016年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说明》中“3+4”高等师范教育填报志愿、录取投档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9日--6月30日下午5:00前,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试成绩单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报名,由各县区招办安排专人指导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招生院校不得自行组织学生报名;
2.7月1日市招办汇总考生志愿信息,向招生院校投档;
3.7月2日上午招生院校组织考生面试。
四、相关要求
凡被“3+4”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的考生,其它各类学校不得再录取。
请各县区迅速将上述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考生;6月10日至12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在考点广播、张贴宣传。请招生院校深入到初中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菏泽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