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考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进行纪律教育;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校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监督、检查招生考试政策落实情况和考点考场的考风考纪、监考执行情况;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纪舞弊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及时查处。
教育局:负责考点考场的选定和监考工作人员的选聘、资格审查;负责对监考教师和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安全、诚信及遵纪守法教育;负责高考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招生办:负责招生政策、法规的宣传;与教育部门共同负责考点、考场的选定和监考教师选聘工作;对考务和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做好考务各环节的业务工作;负责高考试卷的运送、保管、使用、回收等环节的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工作,做好高考各环节的工作安排。
公安局、交警大队、武警中队:负责试卷(答卷)领取、运送、保管过程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考点和考生食宿点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确保考生及监考教师人身安全、道路畅通和社会稳定。
保密局:负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对试卷保管各环节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
食药监局、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加强对考点和考生食宿点等场所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负责高考期间“传染性疾病”的防控,负责考生临场突发疾病的医疗救护。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考生的安全运送工作。选派的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实行临检挂牌上岗制度,同时选派优秀驾驶员从事考生运送工作,保证考生按时、安全赴考和返回。
住建、安监、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教育、招生等部门对高考考点学校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与安全鉴定,并指导整改;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施工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宣传部门:负责有关信息畅通,切实把握宣传口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文广体、城管、工商和环保部门:负责对考点、考生食宿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管理,确保考生考试及住宿点安全、洁静。
水务、海事部门:监测高考期间县域内水位,及时公布汛情、汛令,做好应急预案;加大监测高考期间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安全过渡,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气象部门:增设值班岗位,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多渠道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做好高考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供电、供水、供气部门:负责统考期间正常供电、供气、供水,为高考顺利进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信息产业及网监部门:负责保障高考期间各种通讯的畅通;高考期间实施互联网的监控,及时封堵和删除互联网上涉及高考的各种有害信息;监控高考期间各考点周边的各种无线电信号,对不明信号源进行查处,对有关高考的有害信号及时进行封堵。
相如镇、锦屏镇考生食宿点、学校职责: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食药监、住建等部门加强考生食宿环境整治及安全保卫,考生食宿地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不承接与考生及考务人员无关的其它服务业务;统考期间,除接送考生的车辆及考务用车外,不准其它车辆进入考生住地。引导教育食宿点和学校的教职员工接待考生热情周到,保证质量,注意营造安全、洁净的校园氛围,为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创造优美、有序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