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04年依法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属于通用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根据目前工作需要,我中心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一)1名合同制财务人员。
(二)1名合同制宣传编辑人员。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财务岗位职责
1、根据财务机构职责,按照分工具体承担相关财务业务工作;
2、完成中心领导及财务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宣传编辑岗位职责
1、根据部门职责,按照分工具体承担宣传编辑、信息统计等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财务人员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具有全国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具有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熟悉国家财务、税务、会计、审计等有关法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
6、能熟练运用财务软件(例如用友、金蝶等);
7、具有4年以上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四)宣传编辑人员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具有全国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或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或相近专业;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PhotoShop等绘图软件以及视频编辑软件;
7、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独立工作能力。
8、具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三、报名办法
(一)公布职位
2016年5月30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bcmegp.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gpcgd.com)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9:00至6月3日下午5:00,共3个工作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0日-6月15下午17:00前打印准考证。
2、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3、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的岗位数。
(三)资格初审
1、采取系统自动审核的方式,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2、报名人员填写的身份证明、教育情况、工作情况、计生情况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初定于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4、根据各岗位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不足的情况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以面试分数优先;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导致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增加考试环节。
五、招聘程序
经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公示后,确定选用人员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工资待遇
按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实施劳动合同制,正式入职后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招用。
七、本次招聘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20-62791666(财务)、62791636(文秘),监督、投诉电话:020-62791675,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技术支持电话:020-83126088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