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第三点工作措施中第七条山村幼教志愿者管理中:“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对山村幼教志愿者参加2016年特岗教师第二阶段招聘笔试、面试加分情况通知如下:
1. 山村幼教志愿者享受的加分待遇参照省教育厅招聘办法中对于第二阶段笔试和面试的计分办法,将文件中享受的3分待遇分别折算为: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山村幼教志愿者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2.4分)+(面试成绩×20%+0.6分)”。
2. 请各特岗县及时将对山村幼教志愿者参加2016年特岗教师第二阶段招聘笔试、面试加分政策进行公告。
3. 凡符合特岗教师第二阶段招聘条件的山村幼教志愿者,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志愿者证明和县教育局的考核合格证明,现场确认结束后各特岗县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山村幼教志愿者名单予以公示。
铜仁市教育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