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1、报考人员或配偶一方具有内丘县户籍,或父母工作关系在内丘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招聘人数、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附表《内丘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报名时以身份证为准)。
4、《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在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6月7日—6月8日下午5点30分前,报考人员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及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107房间)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四、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首聘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列县财政开支、事业编制。
咨询电话:6867581
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