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实践实习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常州工学院(学校网址:www.cz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
车床实习指导 | 从事车床加工实训指导 | 1 | 本科 | 机械类 | 具备该岗位技师及以上资格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
数控实习指导 | 从事数控铣床、数控加工中心实训指导 | 2 | 本科 | 机械类 | 具备该岗位技师及以上资格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有该岗位高级工资格证书;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0日—6月3 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cgyrsc@163.com,发送主题请以“社会化管理职工+姓名+专业”格式注明。
(2)现场报名
请于2016年6月2日、6月3日,14:00-16:00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行政楼 306室。
3.报名提交材料
填写本招聘简章附件中的《常州工学院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表现个人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4.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需于2016年6月8日到常州工学院行政楼306领取笔试通知书。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用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考试地点和时间均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1.笔试: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笔试合格者方能参加技能考核。
2.技能考核:招聘岗位相关技能操作。
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资格复审:在笔试与技能考核均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技能考核两项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与技能考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综合成绩
笔试、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成绩均合格,按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六、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须解除原劳动合同或协议后,才能办理录用手续。
八、招聘及相关政策说明
1.招聘后采用社会化管理职工方式管理,人事档案关系由学校挂靠在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社会化管理职工工资标准享受薪酬待遇。
2.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将根据双方情况确定是否续聘事宜。
九、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 邮编:213002
E-mail:cgyrsc@163.com
咨询电话:0519-85210143
联系人:苏老师
附 常州工学院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