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发布岗位1047个,招聘人员1540名。经统计,符合开考条件岗位904个,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143个,根据《红河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以网报审核通过和成功缴费为准。
二、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开考(不再公布岗位)。
三、特殊岗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的岗位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按规定开考(不再公布岗位)。
四、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143个岗位中,经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提出开考申请,州人社局研究同意的开考(以附件中开考岗位为准)。
(一)不开考岗位:
1.所有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考试。
2.除边境乡镇外,其他招聘1人且只有1人成功缴费的岗位.
(二)达不到1:3开考比例需开考岗位:
1.一岗招多人岗位:州属和内地县市按1:3比例递减招聘人数;南部六县按1:2比例递减招聘人数.
2.一岗招一人岗位:州属和内地县市按1:3比例开考,南部六县可放宽到1:2开考比例。
(三)边境乡镇(绿春县骑马坝、半坡、平河;金平县金河镇、金水河镇、勐拉、勐桥、者米、马鞍底;河口县桥头乡,南溪镇,河口镇,瑶山乡)可放宽到1:1开考比例。
附件: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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