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汽车学院实验员2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为人正派,作风踏实,热爱实验室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二)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熟悉使用本专业实验室相关设备,实践动手能力强。
(四)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6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6月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用工形式及待遇
受聘人员采用人事代理聘用方式,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含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
3.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楼311室),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619。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实操)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和安排由汽车学院通知应聘人员。汽车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议、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确定聘用人选
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