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次改革中确立的高等教育阶段的考试招生基本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高等教育阶段的考试招生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结合山东前些年考试招生改革探索,我省高等教育阶段的考试招生主要实行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选拔学生,将完善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建立包括春季高考、单独招生、贯通培养、综合评价招生在内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夏季高考是全国统一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招生,将调整夏季高考命题内容和方式,改革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