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安康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急需紧缺人才实际,按照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共招聘11名高层次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镇坪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业务能力;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应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镇坪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传真、邮寄、上传报名资料至指定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根据收到的相关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专技股报名(地址:镇坪县人社局三楼,联系人:杜发华、周术平,联系电话:0915-8825321,传真:0915-8820012,邮箱:hjzhwzsp@126.com)
3.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镇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提供《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各留一份复印件存档。其他方式报名的需上传或传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或传真图片资料。
(3)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不得弄虚作假。镇坪县人社局进行初审,对合格人员,由本人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组织实施。临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由面试考官向应聘人员现场提问测评,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在镇坪县人社局网站(http://site.conac.cn/www/273962546/60105285/index.html)另行发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镇坪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镇坪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镇坪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镇坪县人社局再次进行审核,并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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