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惠城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和《惠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工作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外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教学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职位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毕业学历;
(2)具有国家“21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4.报考小学职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2)具有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教辅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执业资格证(如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等)。
3.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16年6月10日至6月14日(周五至周二)登录惠城区教育局网站《惠城区2016年招聘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系统中打印《惠城区2016年招聘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名表》。惠城区教育局网址为www.hcedu.com.cn。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于2016年6月27日至6月30日(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带齐下列资料到区教育局办公楼6楼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1.《惠城区2016年招聘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教学人员提供);
4.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校医提供);
5.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理论及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从题库中随机抽题答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招聘职数与体检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应聘学校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
四、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采取合同制管理,每人每月工资为5000元(含“五险一金”,由学校统一代办有关缴交手续)。此外,每月按人均500元的标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职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二)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三)资格审查时,若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能出示毕业证书,可提交毕业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时,若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不能出示教师资格证书,可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各学年完整的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但必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提供虚假材料者;
3.被除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2016年8月15日前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惠城区教育局保留最终解释权。
惠城区教育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