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各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高考加分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向省、市教育、招生考试及有关部门据实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024-86896718;
省招生考试办公室:024-86981043、86981017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附:1.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获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婚生子女"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
附:2.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考生名单(公示)
附:3.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三侨考生”名单(公示)
附:4.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附:5.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公示)
附:6.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报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应予以优先录取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退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的考生名单(公示)
附:7.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经审核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公示)
详情请见:http://news.lnzsks.com/htm/IMS_20160606_325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