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人数
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县维稳办2名,县网格管理中心4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见《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年龄、学历、专业要求见《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3、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与报名、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准考证由县委政法委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两日到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领取。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人社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专业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计算机操作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办公软件基本操作(网格管理中心计算机维护工作人员增加计算机维护有关内容)。
1、考试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11∶00—12∶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成绩为百分制。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方法执行。
(六)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
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被取消拟聘用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选调人员分别在蓝山新闻网进行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无违法违纪和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试用期满后办理正式调入聘用手续。否则退回原单位。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组织领导
整个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县纪委、县编办等部门参与,并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小兵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彭继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长黄晓松,县编办主任齐新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积文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维稳办主任肖强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廖加伟,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艳红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由廖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6-2213216 ,联系人:陈国军
中共蓝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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