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考条件者,均可通过参加高考并填写高考志愿表报考我校。
2.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类专业仅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原则
1.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3.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类专业仅招收美术类考生。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在政治思想品德全面考核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依次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获得规定学分,并完成其他教育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