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文件)精神,金坛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申请材料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本次教师资格审查评议71人,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69人合格(具体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的人员,金坛区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具备教师资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6月23日,地点:金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领证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核对,2016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怀孕的必须等有关项目补检合格后才能领取证书。
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http://www.jtjiaoyu.com/portal_jsps/site/jtjyxx/default/content.jsp?cntid=8239&chnid=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