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2008年5月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成立,与广东省人民医院合署办公,属下现有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老年医学研究所、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广东省肺癌研究所、广东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广东省神经科学研究所等多个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机构。
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势下,广东省人民医院与珠海金湾政府合作新建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处珠海市西部生态城区——金湾区,占地61168平方米,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市政配套齐全,交通四通八达,离珠海机场仅10分钟车程。规划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按800张床进行三级医院总体规划,其中一期开放400张病床,将配置1台DSA、1台MRI、2台CT等大型医疗设备,计划将于2016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珠海特区政策优势,按照深化医改要求,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和医院管理层三部分组成的法人治理机制。实行“强专科,小综合”发展战略,将广东省人民医院心血管、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国家重点专科拓展延伸,带动其他专科业务发展。医院设有国际医疗中心,开展面向港珠澳高端医疗需求的国际化品质服务。未来计划建成面向珠海市、辐射珠江口西岸以及港澳地区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为促进医院事业发展,我院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4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现从事相关工作的社会人员(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2014、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医院依法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及住房公积金;但不受理人事关系及档案。
(三)护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培训期),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月。开业前由医院安排培训,培训期间免费提供住宿。
(四)招聘的人才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聘期首年发放相应人才奖励金:博士研究生8万元(税前),硕士研究生5万元(税前),完成三年规范化培训并取得证明的住院医师和聘任为护士长者均3万元(税前)。
(五)对非珠海户籍且现工作单位不在珠海的人员,免费提供3个月住宿。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由于招聘人员较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资料邮寄。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人力资源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东咀康德莱医疗产业园C-5楼,邮编519000)。
现场报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东咀康德莱医疗产业园C-5楼,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考生亲笔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住规培合格证等证书、有效期内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复印件。
3.工作经历(社保、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请考生按顺序整理,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虚假资料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考生带报名材料相关原件备查)
1.现场报名的考生请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带齐相关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邮寄报名的考生:报考护理岗位(H0)的考试,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其余岗位(M1—M18)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岗位H0)、面试(岗位M1—M18)名单及相关考试事宜,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和广东省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gdghospital.org.cn/)公布,请考生关注。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1.H0岗位即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理论考试)+面试(操作考核)”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操作考核)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其他岗位(M1—M18),考试采取“面试(操作考核)”的方式。
(二)考试内容
1.H0岗位(护理岗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比例达不到1:3时,则按实际情况开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广东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操作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工作情景模拟等测评方法进行面试。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广东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其他岗位(M1—M18)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广东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广东省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7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人员,45周岁以下指197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指198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683715,020-83827812转10283
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2918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