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常人社事招〔2016〕4号)规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其另行通知。
现将体检人选名单(四)公告如下:
附件:体检人选名单(四)
http://www.czhrss.gov.cn/html/czhrss/2016/EHHDJIEL_0612/39082.html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