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就揭阳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经资格审核合格(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须体能测评合格且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内)的考生(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6月14日至18日进行(各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一),每天上午8时30分开始,下午14时30分开始。
三、面试地点
根据粤人社发〔2016〕88号文精神,报考我市职位的考生到汕头市面试,面试考场设在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地址:汕头市衡山路20号),交通线路图、乘车方式、附近的酒店等见附件三、四)。
四、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4道题,时间20分钟。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要密切留意揭阳市或汕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通知或公告。建议我市考生认真查看本人所在职位的面试时间,掌握好本人面试的时间,并自行提前前往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熟悉考场,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考生须根据面试时间安排,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报到,参加面试抽签。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45前、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下午13:45前,到达考场报到,未能按时进入考场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0日
附件:揭阳市入围面试考生及面试时间安排详情请参考http://www.jyrsks.com/newsfile/newslist/20160610/20160610105319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