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公告》精神,根据考察结果,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1、安居区法院法官职位(2人):何浩、崔清;
2、大英县法院法官职位(1人):蒋熠炜。
二、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定于12月27日进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带身份证、《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于12月26日下午3:00至5:00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体检的具体有关事项报到时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