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路服务质量和“窗口”形象,根据我区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实际需求,决定公开招聘宁夏公路管理局收费站合同制收费员(企业身份)5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银川分局收费站收费岗位190名;
(二)石嘴山分局收费站收费岗位50名;
(三)吴忠分局收费站收费岗位160名;
(四)中卫分局收费站收费岗位100名。
以上招聘岗位共计50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满18周岁,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户籍(以2016年6月1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考生报考限分局所在地级市户籍,同心县户籍考生限报考中卫分局收费站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按“招聘条件”中的户籍要求分别到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石嘴山、吴忠和中卫四个分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三)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报名地址:宁夏交通物流园区1号门南侧货运信息大厅(兴庆区友爱中心路2323号)
联系电话:0951-6153670/6833890/6153700。
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报名地址:大武口区游艺东街521号。
联系电话:0952-2058092/2058116。
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报名地址:吴忠市文化艺术馆(新区文化街两馆一中心)。
联系电话:0953-2012090/2213331。
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报名地址:中卫市中央大道与应理南街交汇处。
联系电话:0955-7067911/7067917。
(四)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填写《宁夏公路管理局招聘收费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报名开始后,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报名审批表信息进行初审。笔试后,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本人所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各类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伪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收费岗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一)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路法》、《收费公路条例》和时事政治。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前3天请到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按笔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所招聘人数1.2:1的比例,划定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对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收费岗位所要求的能力进一步考察,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宁夏公路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公示、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进行岗前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宁夏公路管理局收费岗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公路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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