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60余年办学历史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由贵州省财政厅主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经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入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建设立项学校行列,2015年12月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建设学校省级验收。学校现有教职工120余人,在校学生4000余人。单位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1号;邮编:55000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0名,管理岗位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财政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登录“贵州省财政学校网” (http://www. gzscx.com),进入“贵州省财政学校公开招聘系统”注册登陆并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jpg格式、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财政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贵州省财政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如实填写和提交《贵州省财政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进行现场审核、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8:00至6月26日下午17:00
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和贵州省财政学校网(http://www. gzscx.com)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审查时间:2016年6月28日—2016年6月30日
(上午9:00—下午16:00)
审查地点:贵州省财政学校人事处
现场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序号和《贵州省财政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国家教育部认可院校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考察时已参加工作的,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进行现场审核,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办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办理,填写信息或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
3、报名缴费:每人100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笔试前进入“贵州省财政学校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按照百分制评分。
笔试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00—11:30(150分钟)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贵州省财政学校(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1号),具体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财政学校网上公布,应聘人员也可进入“贵州省财政学校公开招聘系统”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财政学校网上公布,应聘人员也可进入“贵州省财政学校公开招聘系统”查询。
(1)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前应聘人员进入“贵州省财政学校公开招聘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贵州省财政学校(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1号),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教师岗位需进行现场授课。
(5)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达不到及格分数(60分)的自然落选,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财政学校网上公布,应聘人员也可进入“贵州省财政学校公开招聘系统”查询。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财政学校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贵州省财政学校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州省财政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财政厅党组、贵州省财政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联系电话:0851-86808056
监督电话:0851-86807659 0851-8682666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财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