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大连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的招生工作。
2.调档比例:100%—110%,具体视相应录取批次的投档方式而定。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录取及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5.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我校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依次比较 “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依次比较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7.五年制本科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五年制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类型专业志愿的考生;软件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软件工程专业志愿的考生。
8.对考生高考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软件工程专业考生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软件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专业考生数学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9.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10.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本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录取办法为: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学校自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乘以6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分科类按普通类专业同分标准进行录取。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150分制)。
我校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对进档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11.辽宁省高职高专升本科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优先录取“计算机”成绩高者,再相同,为“英语”成绩高者优先。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本科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优先录取“专业综合课”成绩高者,再相同,为“文化基础课”总分高者优先。
1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者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在录取时分别在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特别优秀的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 以上,由我校决定择优录取。获得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并通过我校的体育测试,可申请参加我校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者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