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总称。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它的法律性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重要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代表国家处理外交、国防事务,领导全国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和全国性行政工作。
国务院主要职权:
1、根据宪法与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与命令。
2、规定各部、要的职能,统一领导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
3、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4、规定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批准省、自治区位辖市的区域划分以及自治州、县、市的建置与区域划分。
5、审查行政机关的编制,依法任免、培训与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6、领导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外交、国防、教育、科学、 民政、公安等各项事务。
7、改变或撤消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命令、决议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