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11年二级建造师(含相应专业)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证书编号至北直街35号一楼大厅领取.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30).
注:除身份证原件以外的其他证件都不能做为领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