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川区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见崇川教育网《关于公布2016年崇川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二、领取时间
2016年6月23日—6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方式
社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南通大学、南通高师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由学院凭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组织领取。
四、领取地点
崇川区自考服务处(南通市段家坝路91号),联系电话:85100744。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