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春江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依据《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分标准》及《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细则》,需招聘保育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幼儿,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
2.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春江镇原籍居民。持有保育员上岗证的可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6年6月17日滨开区春江镇党建网发布招聘简章。滨开区春江镇党建网(http://www.cjdj.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7日~7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文体活动中心二楼(楠木厅) 联系人:陈燕; 办公室电话:0519-85868056;邮箱:87016534@qq.com。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书。上述材料均需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4.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按规定完成考试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面试内容有:讲故事、实践操作、现场制作玩具、其他特长展示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培训实践。按照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培训实践人选。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岗参加培训实践3天以上(评定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如培训实践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以上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招聘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等各项材料汇总后提交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拟录用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其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
(五)体检
由镇政府统一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常州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要求执行,体检费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镇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各类手续。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