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即将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录取通知书可自取或代取。领取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于6月16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到研究生院105室领取(自取通知书需持本人身份证领取,代取通知书持代取人身份证即可)。
2、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我校将在6月20日以EMS形式统一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已更新地址的除外)。
3、推免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前,需上交《2016级推免生入学资格复查表》(见附件)。
2016级推免生入学资格复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