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资金扶持政策规定?资格条件有哪些?怎样办理?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资金文件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的细则(暂行)》。 对象条件: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就业经办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是创业“贷免扶补”的承办单位。 方法:申请创业的人员凭身份证和创业计划书,向县级(含)以上的具体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创业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体承办单位。 创业人员可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创业小额贷款每人不超过10万元。 渠道: 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创业小额贷款申请,经具体承办单位推荐初审后,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贷款资料。具体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的诚信度和创业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经县级就业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进行担保和贴息审查。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答复时间:201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