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
1.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或社会文艺工作者,且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教学能力、艺术活动策划能力、舞台表演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2.主修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声乐、钢琴、舞蹈、即兴伴奏、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音乐教法、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学、心理学等。
3.学制: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