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6月16日(呈贡校区学院)、17日(莲华校区学院)通过快递或挂号信寄出(复试时已申请快递的按快递寄发)。已在《昆明理工大学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地址管理中注明自取《录取通知书》的同学请于6月16日后(莲华校区学院17日后)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领取。
二、《录取通知书》由各学院负责发放,寄发情况查询及其他有关《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请同学联系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三、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材料有:
1.《录取通知书》(一份两联,一联开学报到时用,一联自己留作纪念);
2.《培养协议》(非定向培养协议一份,同学本人保存;定向培养协议两份,一份同学本人保存,一份交定向单位);
3.《昆明理工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4.《昆明理工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5.昆明本地银行卡(2张,农行、建行各1张,启用哪一张由同学自定);
6.昆明本地手机号码卡(1张,手机卡是否启用由同学自定)。
请同学们收到信件后及时核对内装材料是否齐备,如有缺失请与录取学院联系。
四、入学要求的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昆明理工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办理相关手续。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